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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听课制度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6年08月11日 16:1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了使学院领导干部、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和系、部(院)教学管理人员深入教学第一线,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情况,发现并解决教学、教学设施、实验设备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稳定教学秩序、推动教学改革、强化教学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课堂教学听课制度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,其目的在于了解学校教学情况,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、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提供参考。

一、听课的基本要求

(一)听课人员事先到教学管理部门了解拟听课的基本情况(包括上课时间、地点、授课教师、学生所在的年级和专业以及听课的内容)。

(二)听课人员提前进入教学场所,选定恰当的听课区位,将手机关闭或设定非振铃状态。

(三)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

(四)认真填写《湖北中医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》,逐项对照,公正评价。

二、听课目的和听课量

(一)学校领导听课

1、学校领导听课,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,倾听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,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重大问题。

2、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。

(二)职能部门领导听课

1、机关职能部门(处)领导听课,可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范围,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,倾听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,及时向教学主管部门和领导反馈情况,解决问题。

2、机关职能部门(处)领导每学期听课不能少于4次,教学职能部门领导的听课次数应适当增加。

(三)系、部(院)领导听课

1、系、部(院)领导听课,能了解本学科实际教学状况,分析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,并及时给予意见反馈,指导教师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活动。

2、系(院)、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。

三、听课对象

全院本专科生、研究生、留学生、成教生。以理论教学听课为主,辅以实验课、语音课。

四、相关事宜

听课人员应认真填写《湖北中医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》,做好听课记录,检查教师是否按《湖北中医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规范》授课。